夏、商、周属青州莱国地。
齐灵公十五年(前567),齐侯灭莱,始属齐。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设曲成县(在今城西22千米处的西曲城村附近)和巾弦县(黄县西南),属东莱郡,今招远大部为该两县地域。
北魏皇兴四年(470),析曲成为东、西曲成两县,仍属东莱郡。
北齐天保七年(556),东曲成县、西曲成县并入掖县,巾弦县并入黄县,仍属光州东莱郡。
唐武德六年(623),废曲城,在今城区置罗峰镇,属河南道莱州郡掖县。
北宋时属河南道京东东路莱州郡掖县。
金天会九年(1131),升罗峰镇为县,属山东东路莱州,取名招远。
洪武九年(1376),改属登州。
清因之。
1913年属胶东道。
1925年属东海道。
1928年废道直隶山东省。
1936年属山东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39年改属山东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1940年2月招远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属西海专区。
1941年1月,招远县析为招远县(俗称南招,属西海区,1945年10月改属北海区)、招北县(俗称北招,属西海区,1942年8月改属北海区)。
1950年1月3日,招远、招北县合并,称招远县,属北海区。
1950年5月,属山东省莱阳专区。
1958年10月,属烟台专区。
1967年2月,属烟台地区。
1983年8月,改为烟台市辖县。
1991年12月,撤销招远县,设立省辖县级招远市,由烟台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