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历史沿革

1928年,嘉定县改划为8个市、乡,其中包括淞南乡,1950年,淞南乡分属吴淞区(解放前为上海市23区),1950年6月,华浜、新桥两乡合建为淞南乡;1956年3月6个乡合并为淞南、淞北两个乡;不久,淞南乡划属上海市北郊区;1958年8月,北郊区撤销,其所辖淞南乡并入宝山县;不久,设淞南人民公社;1984年,恢复淞南乡建制,1987年,仍为宝山县所辖17乡之一。

1949年境地时为华滨、新桥乡,1950年两乡合并,称为淞南乡。

1951年土改后又划为华滨、新桥、上钢三乡。

1956年成立北郊区,小乡合并,本境建立为北郊区淞南乡(包括华滨、新桥、上钢和江湾联合乡的一小部分)。

1959年撤销大公社后,属新桥人民公社。

1961年9月成立淞南人民公社。

1984年4月,设立淞南乡党委、政府、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6年,撤销公社管理委员会。

1993年4月,淞南撤乡建镇,设立淞南镇至今。

1996年9月,区域调整,泗塘街道的长江路第一、二、三、五等4个居委会(其中长江路第一居委会于2000年撤销、长江路第三居委会于2003年撤销)和吴淞镇街道的张华浜居委会划入淞南镇,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