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建县至今,其建置之早之完整沿续,全国罕见。
周安王二十三年(前379)、秦献公六年(前379)置蓝田县,县治在今县城西白鹿原东部鲸鱼沟右岸。
秦献公十七年(前368年)秦献公封其子向为“蓝田君”。
秦统一后属内史。
西汉属塞国渭南郡、右内史、京兆郡。
东汉隶京兆郡。
曹魏221年属秦国,244年属京兆国。
西晋属京兆郡。
前赵属京兆郡。
后赵属京兆郡。
前秦属京兆郡。
东晋属京兆郡。
北魏始光元年(424)属京兆郡;太武帝神麢三年(430)属雍州京兆郡;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并蓝田入灞城县;太和十一年(487)又设蓝田县,属京兆郡。
西魏属雍州。
北周闵帝置蓝田郡,辖蓝田、玉山、白鹿三县;建德二年(573)废玉山、白鹿县入蓝田县,蓝田县治于峣柳城(今县城蓝关镇),隶于京兆郡。
隋开皇九年(589)属雍州;大业三年(607)属京兆郡。
唐朝(618)设雍州辖蓝田县(畿县);武德二年(619)分蓝田为白鹿、蓝田二县。
翌年改白鹿县为宁民县,分蓝田县增设玉山县,统归雍州辖;贞观元年(627)废玉山、宁民二县入蓝田,隶于京兆郡,继隶京兆府。
五代先后隶雍州和雍州大安府中。
宋至道三年(997)隶陕西路京兆府;熙宁五年(1068)隶永兴军路;大观元年(1107)隶永兴军路大都督府。
金皇统二年(1142)隶京兆府路京兆总管府。
元至元二年(1265)隶陕西四川行省;七年(1270)隶四川陕西行中书省;二十三年(1286)属西安路;二十四年(1287)属陕西四川行中书省;皇庆元年(1312)属奉元路。
明洪武二年(1369)属西安府。
清顺治元年(1644)属陕西布政司西安府。
乾隆四十八年(1783)分蓝田南境为孝义川,设抚民同知。
不久复归蓝田。
民国属关中道西安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属渭南专区,1956年归陕西省直辖。
元月,将蓝田县万灯寺、青岗槽、高桥乡划归柞水县,将秦岭口乡划归商县。
翌年,将渭南县张家斜、李家坪、竹岗坪、连二坪四乡划归蓝田县。
1959年隶西安市。
1961年隶渭南专区。
1983年划入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