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为古梁州之域,商代属庸国,春秋属巴国,战国后期属楚。
秦汉之际,紫阳地属汉中郡西城县,曹魏时属荆州西城郡西城县,东晋紫阳地西部属晋昌郡宁都县,东部属魏兴郡西城县,东晋后于王谷(今广城镇八庙)始设广城县,属魏兴郡。
北魏孝昌三年(527年)于今汉王城增置汉阳县;西魏废广城县,北周撤销汉阳县,辖地均并入宁都县。
隋属直州宁都县,后改属金州总管府西城郡安康县;唐属西安州安康县,唐末属山南东道金州安康郡安康县。
五代属金州汉阴县,北宋属京西南路金州安康郡汉阴县,南宋属利州路金州安康郡汉阴县,元属陕西行中书省兴元路金州。
明正德五年(1510年)设立紫阳堡,治所任河嘴,明正德七年(1512年)置紫阳县,属陕西布政使司金州。
清属陕西省陕安道兴安州。
中华民国初年,属陕西省汉中道,1936年后,属陕西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属陕南行政公署安康分区;1950年5月后,紫阳县隶属安康专区;1969年属安康地区。
2000年12月属安康市。
自得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