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虞、夏、商境属冀州地;春秋属晋;战国属魏;秦属河东郡皮氏县;西汉属司隶部河东郡,汾南为左邑县(今闻喜)。
汾北部分属长修县(今新绛)。
汾南为稷山亭,县西北境为冀亭;东汉废左邑、长修二县,汾北划入皮氏县(今河津),汾南部分归闻喜县。
今县城处为冀亭,汾南为稷山亭;三国属魏司州,汾北为平阳郡皮氏县,汾南为河东郡闻喜县;西晋属司州,汾北仍为平阳郡皮氏县,汾南仍属河东郡闻喜县;前赵、前秦、后秦均属平阳郡;北魏属东雍州正平郡。
北魏太和十一年(487),析闻喜、龙门两县部分区域为高凉县(县治在今县城东南15公里处),并置高凉郡,郡治在高凉,辖高凉、龙门(今河津)两县。
此为今稷山独立设县始;东魏、西魏、北齐、北周时,汾北属东魏、北齐,仍称高凉县;汾南属西魏、北周,西魏筑城于玉壁(今县城南6公里处白家庄村北),北周将玉壁置为勋州,勋州撤销后,移绛州治于此;隋开皇十八年(598),绛州治由玉壁移至正平(今新绛),变为绛郡,并改高凉县为稷山县,且筑城于汾河之北(今县城),邑属绛郡;唐时,稷山属河东道绛州;五代初属后梁河中府;后唐同光三年(925)属绛州;北宋属河东路绛州;元初属晋宁路绛州。
元大德九年(1305)改属平阳路,后归晋宁路绛州;明属平阳府绛州;清仍属绛州;1914年,邑属河东道;1932年属山西省第七行政专员公署,1938年改属第八行政专员公署,1942年复归第七行政专员公署;1947年4月稷山解放,8月,县境汾北地区仍称稷山县,属晋绥十专署辖。
汾南则与河津县汾河以南地区组成稷河县,县治在今稷山翟店镇,属太岳三专署辖;1948年8月,稷河县撤销,稷山县恢复原建制,仍属晋绥第十专署辖,次年改属晋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1年3月,归运城专员公署辖;1954年,运城、临汾两地区合并为晋南专署,属晋南专署;1970年,晋南专署分为临汾、运城两专署(后改为行政公署),县属运城行政公署;2000年4月,运城地区撤地建市,稷山属运城市;区划不变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