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期属梁州之域。
秦属蜀郡南安县地。
汉建元六年(前135),平“西南夷”置键为郡,辖南安县。
三国、两晋、刘宋诸代历450年,虽郡县各有废置,丹棱县地仍属益州部犍为郡南安县。
南齐建武三年(496),置齐乐郡,领齐乐县。
北周保定二年(562),改齐乐县称洪雅县。
隋开皇十三年(593),由洪雅县分置丹棱、洪雅两县。
唐武德二年(619),丹棱县属眉州。
宋属成都府路眉州通义郡。
元至元二十年(1283),废眉山、丹棱,两县所辖之地直属眉州。
明洪武六年(1373),复置丹棱县,属嘉定州。
清属眉州。
1912年,属上川南道。
1935年,属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在眉山)。
1950年初,属川西行署区眉山专区。
1953年3月改属乐山专区。
1968年,乐山专区改称乐山地区,丹棱县属之。
1985年,建立乐山市,丹棱县属之。
1997年,设立眉山地区,丹棱县属之。
2000年6月,撤销眉山地区设眉山市,丹棱县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