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历史沿革

乐山县地原为蜀国支封丹犁地,秦武王时,丹犁结蜀侯叛秦,秦军于武王二年(前309年)伐丹犁,夺取沿江地,置县,为蜀郡极南,故名南安县。

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统治者划巴、蜀二郡部分土地置犍为郡,南安县划属犍为郡。

东晋元帝咸康四年(338年)至穆帝永和二年(346年),西南夷别族僚夷入犍为郡,南安县人逃往外地,县境地多荒废。

南北朝时期,因战乱不断,乐山地区的建制屡有变迁。

南安县先后隶属于犍为郡、青州、眉州。

北周时期,置嘉州,取“郡土嘉美”之意,在乐山设置平羌郡平羌县管理僚人,今市中区为南安县、平羌县地。

隋代,开皇三年(583年),改平羌县为峨眉县,以境内峨眉山为名,治嘉州城;开皇九年(589年),改峨眉县为青衣县,取青衣水为名;开皇十三年(593年),改青衣县为龙游县。

唐代,唐高祖废眉山郡复曰嘉州,元宗时又改曰犍为郡,肃宗时复改为嘉州。

市中区属州治龙游县、平羌县地。

五代前后蜀如唐旧。

宋代,宣和元年(1119年),改龙游县为嘉祥县;绍兴元年(1131年),又改嘉祥县为龙游县。

明代,洪武八年(1375年),撤销龙游县入嘉定州为州治。

清代,雍正十二年(1734年),置乐山县,因境内至乐山而得名。

民国元年(1912年),裁县入府。

民国二年(1913年)1月,恢复道制,裁嘉定府;同年2月置乐山县。

1949年12月16日,乐山城解放;同月20日,成立县人民政府。

1978年5月25日,撤销乐山县,设立乐山市(县级)。

1985年2月21日,撤地建市;同年6月17日,撤销乐山市(县级),建立乐山市市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