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为附国桑梧地。
唐属吐蕃。
元属吐蕃等处宣慰司。
清为霍尔章谷安抚司辖地。
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置炉霍屯。
属打箭炉厅。
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改置章谷设治委员。
1912年置炉霍县,属川边特别行政区。
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于此置波巴依得瓦政府。
1939年属西康省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建置炉霍县。
1951年3月7日成立炉霍县人民政府,属西康省藏族自治州,1955年10月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