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芦山县被命名为第二批四川省省级生态县。
2024年10月,芦山县被评定为第六批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2024年12月,水利部认定芦山县为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2024年11月,芦山县荣获2024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先进县。
2024年11月,入选四川省第一批乡村水务试点县名单。
2024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芦山县人口数量为9.98万人,位列雅安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7位,位列四川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52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2576位。
2024年1月,芦山县上榜2024年度四川省农村改革工作先进县(市、区)名单
2024年11月,水利部公布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芦山县上榜。
2024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芦山县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24年6月,芦山县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长征片区(红一方面军)、长征片区(红四方面军))。
2024年2月,芦山县上榜202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24年10月,入选四川省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