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历史悠久,据县志记载:禹贡梁州之域,周氏羌地。
汉(汉元鼎年间)置湔氐道,属蜀郡。
后汉因之,晋改置升迁县,属汶山郡,后废。
后魏为吐谷浑地。
后周天和元年始置扶州总管府及龙涸郡嘉诚县,隋开皇初废。
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复嘉诚县,置松州(因城四周广被松树,树高林密,繁茂峥嵘,故名)。
贞观二年置都督府,督羁縻二十五州,后多至一百有四州,皆生羌部落,属陇右道。
永微改属剑南道,天宝初改交川郡。
乾元初复曰松州。
广德初陷于吐番,宋仍为吐番地。
元属吐番等处宣慰司。
明洪武十二年(公元1379年)置松州、潘州(潘州依当时吐番首领潘罗支得名)二卫,寻并为松潘卫,十三年(公元1380年)罢卫,二十年(公元1387年)罢州,改松卫,属龙安府。
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裁卫,改置松潘厅。
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年)升为松潘直隶厅(直隶四川省)。
1914年,改为松潘直隶厅为松潘县,相沿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