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顺治元年,即明崇祯十七年(1644),张献忠攻占四川地区,建立农民政权,国号大西,旺苍属大西广元县。
清顺治五年(1648),清军攻克广元,旺苍属清广元县。
清雍正八年(1730),在百丈关设巡检司,置巡检1员,分理广元县东部各堡社会治安等事。
1912年废清百丈关巡检司,设百丈关分县,治今东河镇百丈村。
1913年撤分县,改设县佐置,1916年撤。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1933年6月建置广元县,治旺苍坝,隶川陕省。
同年8月广元县改名旺苍县,同年12月,建置英安县,治今英萃场,初名莺舞县。
1934年,改莺舞县为英安县。
1934年4月至1935年4月,川陕省移治旺苍坝。
1935年4月,红军北上抗日离旺后,旺苍、英安两县撤销。
1941年10月7日,国民政府内政部令分广元县东部地区设治。
1942年8月1日,旺苍设治局成立。
1945年9月1日,撤设治局建置旺苍县,治治城镇,隶四川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
1950年1月12日旺苍解放,仍置旺苍县,隶剑阁专区。
1953年隶绵阳专区(1968年改为绵阳地区)。
1985年改隶广元市,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