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历史沿革

五通桥区在公元前316年以前属蜀国辖地。

秦灭蜀,区境隶蜀郡南安县。

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隶犍为郡南安县。

此后,被两县或三县分治长达680多年,到元至大四年(1311),才尽隶四川行中书省嘉定府路犍为县。

1913年,隶上川南道犍为县。

1935年,为犍为县第四区。

1936年,调整为犍为县第四区(五通片)、第五区(西坝片)。

1949年12月,成立五通桥军管分会,隶中国人民解放军乐山军事管制委员会,并受犍为县领导。

1950年8月,五通片为犍为县第八区,西坝片为第九区。

1951年8月,建立五通桥工作委员会,10月以犍为县第八区建制成立五通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驻五通镇生产街(今佑君社区),辖4镇24乡,隶川南行政区乐山专区。

1952年8月,犍为县第九区(西坝片)所属的12个乡镇划归五通桥市管辖,为五通桥市第六区。

调整后的五通桥市辖6区、5镇、35乡。

1954年6月,乐山县新庙乡、杉树乡、新云乡划归五通桥市第三区(牛华片)。

原一、二区合并为一区,第五区改为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仍置,第六区划归乐山县。

调整后,五通桥市辖4区、4镇、25乡。

1958年10月,五通桥市辖2镇、5公社、1果蔬菜农场。

1959年3月,撤销五通桥市,为乐山县五通桥区。

1962年7月,恢复五通桥市建制,直隶乐山专区。

1964年5月,改五通桥市为五通桥区,隶乐山专区。

1978年5月,五通桥区与乐山县合并,成立乐山市(县级),五通桥区为乐山地区乐山市辖区。

1985年2月,撤销乐山地区,乐山市升为地级市;由原五通桥区、西坝区、安谷区蔡金乡、茅桥区新云乡组建乐山市五通桥区(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