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命名宝坻区为第四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24年2月,宝坻区被命名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2024年12月,宝坻区被确定为2024年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效果突出县(市、区、旗)。
2024年10月,宝坻区被命名为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024年9月,全国第三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名单公布,宝坻区上榜。
2024年8月,宝坻区入选2024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2024年5月,公安部公布拟命名全国首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候选对象名单,宝坻区入围。
2024年11月,宝坻区被确定为2024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
2024年11月,被命名为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24年8月,宝坻区入围2025年度中国县级政府政务诚信综合水平百强县。
2024年12月,宝坻区授牌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
2024年11月,宝坻区入围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名单水稻。
2024年10月,生态环境部命名宝坻区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24年8月,宝坻区入围2024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
2024年7月,水利部公布宝坻区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4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宝坻区人口数量为72.24万人,位列天津市各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2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577位。
2024年1月,中央文明办确定2021—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宝坻区上榜。
2024年2月,2024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名单出炉,宝坻区上榜。
2024年1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认定宝坻区为全国第五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24年12月,宝坻区上榜2024年全国新城区综合竞争力百强,排名第85。
2024年6月,宝坻区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冀热辽片区)。
2024年10月,宝坻区被农业部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024年8月,宝坻区获得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殊荣。
2024年,农业农村部推介宝坻区为第一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
2024年11月,宝坻区被认定为2024年度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2024年2月,宝坻区上榜202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