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河东区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024年4月,河东区被确定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2024年12月,河东区授牌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
2024年7月,水利部公布河东区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4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河东区人口数量为85.88万人,位列天津市各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7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387位。
2024年1月,中央文明办确定2021—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河东区上榜。
2024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河东区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
2024年10月,河东区荣获2024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2024年7月,河东区荣获2024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2024年3月,河东区获得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殊荣。
2024年5月,中国科协命名河东区这2011-2024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