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在明朝时属静海县,清道光十二年属天津县。
当时虽在津城东南,但系荒野,杂草丛生,只有紫竹林、芦家庄、马家口等零星村庄。
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除南市和新兴街地区外,均相继沦为租借地。
1919年收回。
1941年日本侵略者吞并了英、法租界,先后改称极管区和兴亚一、二、三区。
1945年,国民政府接管。
1949年天津解放后。
于1952年改为一区和五区。
1956年改称和平区和新华区。
1958年原新华区全部及城厢区、河北区一部分归并到和平区。
1960年将原城厢区、河北区并入部分划出,形成现今辖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