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2月20日,北闸口村以南归属天津市第六区管辖(区政府设在小站),以北属天津市一区管辖(区政府设在咸水沽)。
1953年区划5个乡,均归属南郊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小站人民公社和美满人民公社管辖。
1959年3月31日河西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美满人民公社和先锋人民公社,合并为小站公社,至此北闸口境内全部归小站公社管辖。
1961年河西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大社改小社,即成立了北闸口人民公社,1962年属南郊区管辖。
1983年3月政、社分开,建立北闸口人民公社管委会和人民政府。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建制,统称北闸口乡人民政府。
1997年12月撤销北闸口乡建制,改为北闸口镇,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