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25日、26日,新疆国民党军政当局宣布和平起义,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哈密历史进入新的纪元。
1954年4月,国务院决定哈密县城关区成立县辖哈密市,1956年撤销,设置哈密镇建制。
1961年1月25日,国务院决定以哈密镇为基础成立县级哈密市,次年10月20日撤销。
1977年1月6日,国务院决定以哈密镇、城郊公社为主恢复哈密市建制,同年4月14日,宣布哈密市正式成立。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撤销哈密县建制,政区并入哈密市,次年5月,撤县并市工作完成,2024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复撤销哈密地区设立地级哈密市,撤销县级哈密市设立伊州区,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