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为塞人地,自两汉至晋属乌孙国。
隋唐间依附西突厥,国号为石汉那国。
宋时属东喀拉汗王朝。
元为阿里麻里行省辖。
明至清初属卫拉特蒙古,均为游牧之地。
清王朝一统新疆后,巩乃斯划入厄鲁特营游牧场,隶属伊犁将军管辖。
光绪十四年(1888)设宁远县时,为宁远县所辖。
1930年,巩留置县,为其东部牧区。
1939年,从巩留县划出,设恰克满设治局。
1942年,更名为新源设治局。
1946年,改设新源县。
1950年5月,新源县人民政府成立,下设3个区22个乡,隶属伊犁专员公署。
1953年,下设5区、21乡。
1954年11月,伊犁专员公署撤销,新源县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
1960年1月,巩乃斯种羊场划归新源县。
1965年,新增城镇公社、团结公社。
至1966年,全县辖8公社、46生产队。
1975年5月,因伊犁州机关由伊宁市前往奎屯市,新源县为伊犁地区辖地。
1979年9月,新源县复为伊犁州管辖。
1984年8月,恢复伊犁地区,新源县再属之;同时撤销公社、大队建制,设立乡(镇),新源县辖2镇、8乡、6国有农牧场。
1994年10月,新源县辖5镇、5乡、6国有农牧场,下设5个居民委员会,90个村民委员会。
2000年,新源县国有农牧场体制改革,撤场并(建)乡(镇),全县辖5镇、4乡、4国有农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