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边坝县历史沿革

“十二邦”时期,属“象雄阿尔巴(后为孙波雅松)”辖区。

唐时边坝属吐蕃。

元代属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1642年,噶丹颇章政权在边坝县境内设立达尔宗(今边坝县边坝镇)、结登宗(今边坝县沙丁乡),归西藏地方政府管理。

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军平定西藏,驻扎边坝,属察木多管辖。

清乾隆十三年(1748),清廷于丹达设行台,派兵戍守,称丹达塘。

乾隆十六年(1751),清廷将边坝划归驻藏大臣直接管辖。

清朝末年,赵尔丰“改土归流”时,将边坝划入硕督县辖。

1918年,西藏地方政府在今边坝县境内设边坝宗和沙丁宗(结登宗)。

1943年,西藏地方政府队推行宗谿制,在边坝境内仍设边坝宗和沙丁宗,归“朵麦基巧”管辖。

1950年,昌都解放,同年11月,边坝宗、沙丁宗解放。

1951年1月,两宗划归第一办事处(丁青办事处)管辖,隶属昌都解放委员会,11月,边坝宗、沙丁宗分别成立解放委员会,宗政权被宗解放委员会取代。

1956年,成立“昌都基巧办事处”边坝和沙丁两宗归其管理。

1959年4月,边坝宗、沙丁宗人民解放委员会撤销;同时,解散宗政府。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边坝宗和沙丁宗,合并设置边坝县。

隶属昌都专员公署。

1970年,改属昌都地区。

2024年,昌都地区撤地设市,边坝县属昌都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