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那曲市嘉黎县历史沿革

7世纪前,嘉黎属工噶布王辖境。

7世纪中叶,松赞干布征服工噶布王后将其收归吐蕃政权治下,划入“苏毗茹”。

8世纪,吐蕃赞普赤松德赞与工布王立誓结盟,承诺工噶布王世代管理工布的特权。

嘉黎复归工噶布王。

9世纪中叶,工布地区爆发了著名的奴隶平民大起义,工噶布王地区的统治崩溃。

13世纪,元朝及萨迦政权时期,嘉黎地方归属“止贡万户”。

明崇祯十五年(1642),噶丹颇章政权建立后,将嘉黎地方划归拉里寺管辖。

清乾隆十六年(1751),清廷将拉里(嘉黎)划归驻藏大臣直接管辖。

1912年,西藏地方政府设嘉黎宗。

1951年前,经政务院批准,嘉黎宗隶属朵麦基巧管辖。

1951年8月,嘉黎宗隶属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第一办事处管辖。

1952年,成立嘉黎宗人民解放委员会。

1959年4月,嘉黎宗人民解放委员会撤销,嘉黎宗更名为嘉黎县,隶属塔贡专区管辖。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撤销嘉黎宗,设置嘉黎县,隶属林芝专区管辖。

1964年5月,经自治区工委批准,将墨竹工卡县的巴嘎区及其所属的措麦、上措麦、下措麦、江红、多拉、仰波、香局7乡,色日荣区及其所属的荣多、荣麦、窝雪3乡划归嘉黎县管辖。

7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林芝专区撤销,嘉黎县划归那曲专区管辖。

同时,黑河县的麦地卡区及其所属设为措扎、措拉、东堤、章若4乡划入嘉黎县;196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拉萨市雪巴县,将雪巴县尼吾区及其所属的忠义、岗嘎、改嘎、萨旺4乡划入嘉黎县管辖,隶属那曲专区。

1970年,嘉黎县改属那曲地区。

2024年7月18日,国务院下达《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那曲地区设立地级那曲市的批复》(国函〔2017〕109号)。

嘉黎县属那曲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