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属“十二邦”钦域之地。
吐蕃前塔布地区隶属钦域那布古苏。
雅砻悉补野第29代赞普卓年得如(松赞干布的曾祖父)与钦域钦氏族的钦萨鲁杰措姆联姻。
吐蕃政权建立后,钦域各邦统属吐蕃,钦氏族的女性多嫁给吐蕃王室。
吐蕃政权时期,钦域隶属于约茹辖区的达波东迪,由钦氏家族统治。
唐咸通十年(869,藏历土牛年),此地爆发了火把起义,迅速波及塔工地区,塔布和工布均陷入分裂割据局面。
11世纪,工布王的后裔在工布恰纳崛起,统治今朗县、米林、林芝等地。
13世纪中叶,元朝及萨迦政权时期,塔布地区基本上隶属乌思藏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
14世纪50年代,明朝及帕木竹巴政权代替萨迦政权,塔布地区隶属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管辖。
17世纪初,古热巴家族从古热开始发迹,成为塔布地区的实际统治者,其辖境包括今朗县县境。
明崇祯十五年(1642,藏历第一饶迥水马年),噶丹颇章政权新设众多宗溪。
至18世纪在塔布地方逐步设立了朗宗和古如朗木杰溪、金东溪。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朗宗和古如朗木杰溪卡、金东溪卡隶属塔工基巧。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朗宗和古如朗木杰溪卡、金东溪卡,合并设立朗县,隶属山南专区。
1979年1月,朗县扎日区划归隆子县。
1983年10月,恢复林芝地区,朗县从山南地区划归林芝地区。
2024年3月,撤销林芝地区,设立地级林芝市,朗县隶属林芝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