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市尼木县历史沿革

9世纪中叶,尼木地方被娘氏和朗氏两个氏族统治。

9世纪后期。

在续尼木(今尼木县续麦乡)有续地方割据政权,统辖尼木地区。

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藏历第十一饶迥水马年),甘丹颇章政权在今尼木县境内设麻江溪(今尼木县麻江乡)、尼木曼卡溪(今尼木县尼木乡)。

1913年(藏历第十五饶迥水牛年),十三世达赖喇嘛推行新政,在拉萨设立“卫基”(“卫基”又称“雪列控”,意为玛布日,即布达拉宫所处)山下机关,是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总管布达拉宫财物及拉萨郊区政法而设立的一个事物机关,下属29个宗溪),在尼木地方设尼木曼卡、麻江两宗,并将两宗划归“卫基”管辖。

1959年,将尼木门喀溪和麻江宗合并为尼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