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历史沿革

2000多年前,红河县少数民族先民就在境内的土地上生息。

唐(南诏)时,有官桂思陀部、铁容部等部落崛起,隶属于南诏通海都督府。

宋(大理)时,被列入“三十七部蛮”,属秀山郡。

元代,先后隶属于和尼路和元江路,其间曾设落恐万户、溪处副万户,属南路总管府,推行羁縻政策。

明朝洪武年间,正式在境内建立世袭土司制度,分别封设亏容甸、思陀甸、落恐甸、溪处甸、瓦渣甸和左能甸6个长官司,均属临安府,为云南边疆诸县土司较多的地区之一。

从清代直到民国时期,除迤萨、浪堤等地属元江府(州、县)管辖外,其他均为土司区域,先后隶属临安府和建水、石屏州(县)领辖。

1950年3月,建立县人民政权,设红河县。

1957年前,属蒙自专区和红河哈尼族自治区;1957年后,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