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古称步头,亦名巴甸。
汉代属益州郡毋掇县地。
西晋属宁州兴古郡。
唐代前期为南宁州总管府所辖东爨地。
南诏政权于唐元和年间(806~820),在这里筑“惠历”城,汉语译为建水,隶于通海都督府。
大理国前期于此设建水郡,为巴甸侯爨判的封地,后期属秀山郡阿僰部地。
元初设建水千户,属阿僰万户;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名建水州,隶临安路(治所通海)。
至元十七年(1280)设临安广西道宣抚司于建水城,至顺二年(1331)改为临安广西元江等处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统管临安路(路治在通海)、广西路(路治在泸西县)和元江路的军政事务,所辖范围包括滇东、滇南和滇西南一带。
明洪武十五年(1382),临安路改临安府,府治迁至建水州,并设临安卫指挥使司(滇南军事指挥机关),拓地改建砖城,故建水城又称临安城。
清初沿明制,于此置临安府和临元镇总兵官,建水州属临安府。
清雍正八年(1730)7月,临安府属迤东道。
乾隆三十一年(1766)10月,临安府属迤南道。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2月,改建水州为建水县,仍属临安府。
光绪十三年(1887)10月,临安府属临安开广道。
1912年10月,临安府所在地建水县被裁撤,由临安府府长兼理建水县行政事务。
1913年,撤销临安府,复设县治于建水,改名为临安县;将建水县北区划出,设曲江巡检,属县级行政机关,隶蒙自道。
1914年1月,因与浙江临安县重名,仍恢复建水县旧名。
1914年改曲江巡检为县佐,1922年改曲江县佐为曲溪县,县政府驻新街(1929年11月批准)。
1929年,废道后建水、曲溪县由省直辖。
1940年起建水、曲溪县属云南省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署所设在建水城内),1948年改称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0年,建水、曲溪县属蒙自专区。
1957年9月6日,国务院决定设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曲溪县划归红河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于1957年11月18日成立)。
1958年10月撤销曲溪县并建水县,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