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历史沿革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前475-221),“滇国”南部红河流域就有今哈尼族的先民“和尼”部落居住;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滇王归汉,汉王朝在滇南设郡置县,今金平属于牂牁郡西随县属地;三国时属汉兴古郡辖地,两晋南北朝时属梁水郡西随县地;唐南诏时属通海都督辖地;宋大理时属秀山郡辖地;元属临安路辖地;明、清属临安府建水州江外十五勐十八土司地区之一;1912年属临安府刀、王、李、张四土司辖地;1917年“改土归流”,在王布田(今金河镇)置金河行政委员,在勐丁(今营盘、老勐)置行政委员;1932年3月1日改金河行政委员为金河设治局,改平河行政委员为平河设治局;1934年9月1日将金河、平河两设治局合并置县,取两地首字命名为“金平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隶属蒙自专署;1954年属红河哈尼族自治区;1957年11月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985年6月1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金平县,成立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同年12月7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正式成立,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