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历史沿革

西汉建元六年(前135)在境内设置朱提县,属犍为郡。

东汉属犍为属国,三国蜀汉属朱提郡,南朝齐属南朱提郡。

隋为恭州地。

唐代名鲁望,属曲州。

南诏时为阿竿路部,属拓东节度。

宋代(大理国)时期沿属在乌蒙部辖地。

元属乌蒙路,明属乌蒙府。

清雍正五年(1727)改土司制为流官制,复归云南,设古寨巡检司,移大关通判驻今鲁甸龙树古寨。

雍正八年(1730)改乌蒙为昭通,小乌蒙地改为鲁甸,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雍正九年(1731)弃古寨巡检司之地,在今县城置鲁甸厅,属昭通府。

1913年改厅为县,属滇中道,1916年裁道后直隶于云南省政府。

1942年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50年4月1日,隶属云南省人民政府昭通专区专员公署(后改称昭通地区行政公署)。

1958年并入昭通县,1962年10月,昭通、鲁甸分设,恢复鲁甸县建制。

1970年属昭通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