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两汉属益州郡贲古县地。
三国蜀汉属兴古郡贲古县地。
晋属兴古郡隶宁州。
宋、齐属梁水郡梁水县地,隶益州。
梁朝仍之。
陈、隋属昆州地,隶南宁州总管府。
宋大理前期属巴甸地,隶通海都督府,后隶秀山郡。
元宪宗七年(1257)设目则千户,隶阿僰万户府。
元至元元十三年(1276)改为蒙自县,开始有蒙自之名。
明弘治十五年(1502)改土归流,仍为蒙自县,隶临安府。
明正德三年(1508)置新安御,皆隶临安卫。
明正德六年(1511)省安南长官司入蒙自县。
1648年李定国改蒙自为乐新县。
清顺治十年(1653)复改为蒙自县,清康熙四年(1665)析县东南地置开化府。
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裁新安御,改置千总把总外委存城,隶临元镇。
清光绪十三年(1887)据《中法续议商务专条》开为商埠,设蒙自关,改隶临安开广。
1913年置蒙自道。
1929年裁蒙自道,直隶云南省政府。
1939年置隶云南省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建国后,1950年隶蒙自专区,蒙自为行署驻地。
1957年蒙自专区与红河哈尼族自治区合并,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府驻蒙自。
1958年蒙自县撤销改为蒙自联社,由个旧市领导。
州府迁个旧市。
1959年10月恢复蒙自县。
1961年改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2010年9月10日,民政部批复同意撤销蒙自县设立蒙自市,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