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历史沿革

西汉时为牂牁郡进桑县地,东汉时为牂牁郡进乘县地,蜀汉时为兴古郡进乘县地。

南北朝归建宁州梁水郡。

唐南诏时为通海都督辖地。

宋大理国时属秀山郡,分属褒古、屈中、阿马、阿月等部。

元初属阿僰万户舍资千户。

明代属临安府,分属王弄山长官司和南安长官司。

清初,清政府对开化府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属开化府所辖的新现安南、永平、王弄里之各一部地。

1913年设立靖边行政委员会,隶属蒙自开广道辖。

1932年国民政府对全国县市名统一规范,因“靖边”二字与陕西省靖边县雷同,同年11月25日云南省国民政府318次会议决定,以屏边境内的屏山(今大黑山)的“屏”字,原靖边县的“边”字,定名为屏边县,意为边疆屏障。

1949年12月至1950年4月,隶属滇南行署辖。

1950年4月后属蒙自专员公署辖,1957年11月18日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辖地至今。

1963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屏边苗族自治县,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