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为哀牢地。
东汉属永昌郡。
唐南诏置柳追和城,属银生节度。
宋大理属威楚府。
元代置远干州,属威楚路。
明洪武三十五年(按,实为建文四年)(1402),以远干州改名镇沅州,治今老城。
明永乐四年(1406),升镇沅州为镇沅府。
隶云南布政司。
清雍正二年(1724),于镇沅府地方开按板井,次年设盐大使驻此。
清雍正四年(1726),改土归流。
清雍正五年(1727),改者乐甸长官司为恩乐县,隶镇沅府。
据《新纂云南通志》“地理考”载,镇沅厅城,镇沅府旧有土城,周一里三分。
清乾隆三年(1738),改筑石城,周一里九分、高一丈三尺,设四门,东西门有楼。
清雍正十三年(1735),设新抚巡检司,仍归镇沅府。
乾隆三十五年(1770),镇沅府降为镇沅直隶州。
嘉庆十五年(1810),坍塌,奉文缓修。
道光二十年(1840),改为镇沅直隶厅,厅城移驻原恩乐县城。
同治元年(1862),又从恩乐城移驻旧城(今按板镇老城)。
1912年,厅治移至按板井,废厅改为县,隶普洱道尹。
1931年,将恩乐、新抚两县佐裁撤,列三等县。
1949年8月,镇沅解放,10月16日建立镇沅县临时人民政府。
1950年,属宁洱专区。
1951年,属普洱专区。
1953年,属思茅专区。
1954年,改为镇沅县人民委员会,县城由按板井移驻下观音。
1957年2月新平县划出甸坑、勐真、和平、那壮、那洛5个乡归镇沅管辖;镇沅划出金厂、帮迈、平寨、库独木4个乡归新平管辖。
11月26日,景东县的勐大、里崴、振太三个区划归镇沅县。
1959年1月,镇沅县撤销将者东公社划归新平县,新抚公社划归墨江县,德安公社划归普洱县,其余公社并入景谷县。
1960年3月,恩乐、文龙两公社由景谷县划入景东县。
1961年3月,恢复镇沅县,除新抚和德安公社外,其余公社相继划归镇沅县。
1962年12月12日,公社改区,大队改公社。
1968年5月1日,改为镇沅县革命委员会,同年区改为公社。
1981年4月,恢复为镇沅县人民政府。
1984年,农村进行政社分开设区建乡的体制改革,1988年,区乡体制改革,将区改为乡,乡改为村。
1990年2月3日,成立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至今。
1993年11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镇沅县城驻地由按板镇迁至恩乐镇,1998年2月28日,正式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