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历史沿革

春秋时属越国。

战国末楚灭越,属楚国。

秦统一六国后,属会稽郡。

西汉初属荆国,后属吴国,复属会稽郡。

东汉兴平二年(195)析诸暨县置吴宁县,为东阳建县之始,属会稽郡,隶扬州。

三国吴宝鼎元年(266)吴宁县属东阳郡,隶属扬州。

两晋时沿袭。

南朝时先后属东阳郡、金华郡,隶属婺州、缙州、东扬州。

隋开皇九年(589)废吴宁入诸暨,分5个乡入乌伤。

隋时今东阳地分别隶属越州、婺州,会稽郡、东阳郡。

唐垂拱二年(686)析义乌县(武德七年改乌伤县为义乌县)原吴宁县故地置东阳县,县治即今吴宁镇,隶属婺州;天宝元年(742)属东阳郡,隶江南东道;乾元元年(758)属婺州,隶属浙江东道;大历十二年(777)东阳升为望县。

五代时属婺州,隶属吴越国;后梁开平四年(910年)改称东场县。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属婺州武胜军,隶江南东道;咸平二年(999)复称东阳县,属婺州,隶属两浙路。

南宋时属婺州,隶两浙东路。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属婺州路,初隶江淮行省,后隶江浙行省浙东道宣慰司;至正二十年(1360年)正月属金华府。

明初隶属浙江等处行中书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六月隶浙江承宣布政使司。

清承明制,属金华府,隶属浙江省金衢严道。

1912年2月废道府制,直属浙江军政府。

1914年6月又行道制,属金华道,隶属浙江省。

1927年直属浙江省。

1935年8月推行行政督察区,先后历属浙江省第四、第三、第四、第五、第三、第八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成立东阳县人民政府,驻吴宁镇,隶属浙江省第八行政公署;10月属金华专区,年末辖9个区、8个镇、36个乡。

1950年调整为11个区、2个镇、122个乡。

1956年辖6个区、2个镇、52个乡。

1958年9月城关、巍山、玉山、南马、画水以区为单位建立人民公社;11月磐安县并入东阳县。

年末辖14个人民公社、77个管理区。

1961年末辖10个区、74个人民公社。

1964年辖9个区、1个镇、78个人民公社。

1967年1月岭北人民公社划归诸暨县。

1968年3~9月各人民公社建立革命委员会。

1968年4月属金华地区。

1981年1~8月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相继改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年末辖9个区、3个镇、77个公社。

1983年7月析置磐安县;8月撤销人民公社,重建乡、镇人民政府,辖6个区、2个镇、55个乡。

1985年5月1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金华地区实行市管县给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复》(85)国函字68号,撤销金华地区,金华市升为地级市,东阳县改属金华市。

1988年5月25日,《民政部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义乌县、东阳县设立义乌市、东阳市给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民〔1988〕行批8号,撤东阳县,设立县级东阳市,由金华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