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时属越国。
战国末楚灭越,属楚国。
秦、西汉时属会稽郡乌伤县。
东汉初平三年(192)分乌伤县西南地置长山县,境域置县级政区始于此。
三国吴宝鼎元年(266)分会稽郡西部设东阳郡,郡治在长山县。
两晋时长山县隶属东阳郡。
南朝时长山县分属东阳郡、金华郡。
隋开皇九年(589)废建德、太末、丰安县并入长山县,改长山县为吴宁县;十二年吴宁县改称东阳县;十八年改东阳县为金华县。
隋时先后隶属金华郡、吴州、婺州、东阳郡。
唐武德四年(621)复置太末县、建德县,分金华县为金华、长山2个县(县治在今孝顺镇);八年废长山县并入金华县。
咸亨五年(674)分金华县设兰溪县;垂拱四年(688)改金华县为金山县;神龙元年(705)复为金华县,先后隶属婺州、东阳郡。
五代时金华县隶属吴越国婺州。
宋时金华县隶属婺州。
元时金华县先后隶属婺州路、宁越府。
明成化七年(1471)分金华、兰溪、龙游、遂昌四县边境之地置汤溪县。
明、清时期金华县隶属金华府。
1912年废金华府,直属浙江省。
1914年属金华道。
1927年废道直属浙江省。
1932年6月属浙江省第八县政督察区;9月属浙江省第六行政督察特区。
1935年8月属兰溪行政督察区。
1936年属浙江省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7年属浙江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1948年4月属浙江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8年8月属浙江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18日成立金华县人民政府,隶属浙江省第八行政区;10月改属金华专区,析金华县城区设立金华市(县级)。
5月撤销金华市并入金华县。
1951年5月15日辖8个区、62个乡;7月20日复设金华市(县级)。
1955年11月撤区并乡,时辖5个区、30个乡。
1956年4月辖3个区、2个镇、9个直属乡、14个乡;9月孝顺区分设为孝顺、塘雅2个区,安狮乡分设为安狮、新狮2个乡,仙桥乡分设为仙桥、山桥2个乡;11月设城关区,下辖镇江、滨湖、长山3个乡;12月岭下乡分设为岭下、江东2个乡。
1957年3月恢复雅畈区、仙桥区、秋滨乡。
1958年9月5日撤汤溪县并入金华县;10月以区为单位建立人民公社。
1960年1月撤销龙游县建置,原龙游县湖镇公社6个管理区划归金华县。
1961年9月调整人民公社规模,恢复区级建置。
1962年12月22日撤销金华市(县级)并入金华县。
1967年11月30日金华县人民政府改称金华县革命委员会。
1968年4月隶属金华地区。
1981年4月金华县改为金华市(县级)。
1985年5月15日金华市改设地级市,原境域分设婺城区和郊区;12月23日复设立金华县。
12月30日撤销金华县,设立金华市金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