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祯《泰顺县志》卷一:“取国泰而人心效顺也。”县治罗洋镇(今罗阳镇)。
《明史·地理志》:“泰顺,(温州)府西南。
景泰三年以瑞安县罗洋镇置,析平阳县地益之。”《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四:“嘉靖九年,以矿寇窃发,始筑城。
三十八年,增修以御倭,周三里有奇。
明景泰三年(1452)析瑞安县12里(义翔乡)和平阳县6里(归仁乡)置县,立治罗阳,赐名泰顺,隶属浙江布政使司温州府。
清代隶属未变;宣统三年(1911)泰顺属温州军政分府管辖。
1912年废温州军政分府。
1914年泰顺属瓯海道。
1927年实行省县二级制,泰顺县直属于浙江省。
1932年泰顺隶属浙江省第十县行政督察区(旋改称第四特别行政督察区。
1933年属第三特别行政督察区;8月为永嘉行政督察区。
1934年3月改称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
1947年4月泰顺县属第六行政督察区(今属丽水地区);5月复划归第五区(温州)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
1949年7月中共浙江省第五地委批准莒江乡为中共泰顺中心县委、泰顺县人民政府驻地;9月泰顺县划分为百丈、罗阳、泗溪、泰南4个区、31个乡(镇)。
1950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委、县政府驻地由莒江乡迁往罗阳镇。
1981年属温州市,形成今政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