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宣德五年(1430),析崇德东境募化、千金、保宁、清风、永新、梧桐六乡置桐乡县,设县治于梧桐乡凤鸣市(今梧桐街道)。
清,崇德、桐乡两县同隶属嘉兴府。
康熙元年(1662),因崇德之名与清太宗皇太极年号同,故避讳称石门县,同时改石门镇为玉溪镇。
1912年,废嘉兴府,石门、桐乡两县属钱塘道。
1914年,石门复称崇德。
1927年废道制,两县直属浙江省政府。
1938年划属浙江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1939年至1947年属浙江省第十行政督察区。
1948年后属浙江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桐乡、崇德先后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崇德、桐乡两县同隶属嘉兴专区。
1958年11月,崇德县并入桐乡县。
1970年,改嘉兴专区为嘉兴地区,桐乡县隶属嘉兴地区。
1983年,撤销嘉兴地区,分设嘉兴市、湖州市,桐乡县隶属嘉兴市。
1993年,桐乡撤县设市,隶属嘉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