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历史沿革

春秋时,象山为越国鄞地。

战国中楚灭越,一度属楚、秦置鄞县,象山东部属之。

汉置鄞县、回浦(后改章安)两县地。

晋时分属鄞县、宁海。

隋代为句章、临海两县所属。

唐初,分属鄮县与宁海。

唐神龙二年,朝廷准监察御史崔皎所奏,析台州宁海、越洲鄮县地置象山县,属台州。

广德二年(764)改属明州。

南宋绍熙五年(1194)升明州为庆元府,元又改庆元路,象山均为属县。

至正十五年(1355)方国珍攻占庆元,象山亦被占。

方降明后,明改庆元路为明州府,洪武十四年(1381)又改为宁波府,象山历为属县。

清沿明制,象山仍属宁波府。

咸丰十一年(1861)十一月,太平军张得胜部攻克象山,次年四月撤去。

宣统三年(1911)十月,武昌起义胜利,象山于同月二十一日光复。

民国初,象山属会稽道。

县南之南田,明时为"封禁之地"。

光绪元年(1875)开禁,四年设招垦局。

宣统元年废局,置抚民厅,辖南田、高塘、花岙、坦塘、对面山、檀头山、南渔山、北渔山等八岛。

民国元年(1912)废厅设南田县,治樊岙,亦属会稽道。

同年4月,浙江省临时议会决议,划象山县东溪岭以下地并入南田县,5月迁治石浦。

翌年3月取消划并,还治樊岙。

民国21年10月,象山、南田两县改属浙江省第五督察专区。

29年7月,裁南田县,所辖八岛与临海,宁海近三门湾地合置三门县,隶台州。

31年,日军进犯,县城(丹城)沦陷,县政府撤至宁海县茶院,后迁本县牌头。

34年8月还治丹城。

翌年8月,县改属浙江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9年7月8日,象山解放,属浙江省第二专区。

不久改称宁波专区。

1952年4月,南田八岛由三门县划归象山。

1954年4月,象山转隶舟山专区。

1958年10月,宁海县撤销建制,并入象山,县改属台州专区,县治初迁沥洋,后移宁海城关镇。

1959年1月,台州专区撤销,象山回属宁波专区。

1961年10月,宁波县恢复建置,象山还治原境,县治迁回丹城镇,仍属宁波专区。

"文化大革命"间专区一度称地区,象山隶属不变。

1983年7月,宁波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象山为其属县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