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灯塔村 | 隶属:乌沙镇 |
行政代码:341702107207 | 代码前6位:341702 |
行政区域:安徽省 | 地理分区:华东地区 |
长途区号:0566 | 邮政编码:247100 |
城乡分类:村庄 | 分类代码:220 |
车牌代码:皖R | 行政级别:村 |
因沿用合作化时期灯塔初级社而得名。
灯塔村位于长江南岸,交通便捷。全村辖23个村民组, 728户,2610人,党员67名,耕地面积2300余亩,山场面积300 余亩,可养殖水面积30余亩。村总支下设2个支部,共有0党员67人,其中女性党员9人,35岁以下党员8人,60岁以上党员26人。现任村两委干部共有6人,其组成分别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计生专干、文书、民兵营长和组织委员。到目前为止,全村通组、通户道路均用水泥进行了硬化,硬化面积达16450平方米,全体有728户村民用上了自来水,使用率为100%,全村共建户用沼气264口,建池率达36%。2009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200元。预计,2010年村
2024年4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灯塔村为2025年度安徽省美丽宜居村庄。
2024年12月,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安徽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名单,灯塔村上榜。
2024年1月,灯塔村被认定为2024年度安徽省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
2024年11月,灯塔村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2024年4月,灯塔村上榜第五届安徽省文明村镇名录。
2024年9月,灯塔村被认定为2024年度第一批安徽省美丽乡村示范村。
文化旅游:
青树纪氏宗祠位于贵池区乌沙镇灯塔村青树纪自然村,年代为清、民国,类别为古建筑。2024年3月4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池州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祠堂四周墙基为基点,向外延伸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成立灯塔大队,1984年体制改革时期为灯塔村村民委员会,地名沿用至今。
灯塔村附近有青树纪氏宗祠、杏花村旅游景区、池州秀山门博物馆、九华天池、大王洞、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等旅游景点,有西山焦枣、霄坑绿茶、秋浦花鳜、九华玉、乌沙小花生、黄精等特产,有池州傩戏、贵池民歌、梅街目连戏、茅坦杜祭茅镰、红茶制作技艺(池州润思)等民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