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芦村村 | 隶属:窦店镇 |
行政代码:110111103202 | 代码前6位:110111 |
行政区域:北京市 | 地理分区:华北地区 |
长途区号:010 | 邮政编码:102488 |
城乡分类:城乡结合区 | 分类代码:112 |
车牌代码:京 | 行政级别:村 |
2024年7月,农业部认定芦村村为第三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燕都泰华蔬菜)。
唐代成村。因姓得名,或因地近大石河,多生芦苇,故名。位于房山区东部,东邻窦店,西邻石楼镇,南邻琉璃河镇,北邻梨园店板桥。辖芦村、芦村墩台、三岔口、西沙地4个自然村。辖域面积3平方公里,有1564户,4115人,姓氏以于、张、李、刘为主,村民有满族、回族、汉族。村党支部建于1949年,产小麦、玉米、水稻,1988年粮食总产量276.6万公,村处大石河畔,地势低洼。村中还植有防护林带。村内有两株一级古槐,树龄数百年。此村为1947年7名八路军指战员牺牲之地。苏展、桑立本、罗茂田等人出自此村。有小学1所。1919年、1929年、1939年三次大水灾,农田、房舍大都被淹没;1976年唐山地震时,少量房
芦村村附近有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石花洞风景名胜区、东湖港、七渡花果山、圣莲山风景区、房山十渡等旅游景点,有上方山香椿、房山磨盘柿、北京补花、张坊磨盘柿、京绣、金北联红小豆等特产,有杨家将(穆桂英)传说、佛子庄乡二月二酬龙节、上万村小车会、苏造肉制作技艺、京西隗氏祭祖习俗、北窖村音乐会等民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