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汪湖村 | 隶属:浩口镇 |
行政代码:429005106222 | 代码前6位:429005 |
行政区域:湖北省 | 地理分区:华中地区 |
长途区号:0728 | 邮政编码:433100 |
城乡分类:村庄 | 分类代码:220 |
车牌代码:鄂N | 行政级别:村 |
旧时称为汪家兴场,因此地为湖区,河水清澈,草滩碧绿,有着多个小湖,湖中有一较大的草滩平地,河流与苏港码头相连,成为南北水路交通要道。清朝末年,江西发大水,有难民来到了这草滩上落脚,时间一长,湖地形成了棚户区。后来一汪姓人氏率先在此做起了小买卖,其他人也学着做起了小生意。开起了小杂货店、经营布匹、饮食,附近的郑永场、皮家桥、鄢家台、苏家台、大刘家台都来此赶集,逐渐形成了一集市,故名。
汪湖村是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29005106222,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29005。邮政编码为433100,长途电话区号为0728 ,车牌号码为鄂N。汪湖村与浩口村、苏港村、凡场村、柳洲村、南湾村、新剅村、田湖村、庄场村、才河村、文岭村、七里村、许桥村、同心村、陈垸村相邻。
解放初期,没有村级建制,划分为浩增3号(王家台、秦家台、大刘家台、上苏家台、鄢家台、小刘家台),浩增4号(下苏家台、张家湾),浩增5号(汪家兴场、郑家台、蒋家窑、新大湾、皮家桥),属浩口区。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浩口人民公社,设立苏张大队(浩增4号)、汪湖大队(浩增3号、浩增5号)。
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属浩口区。
1970年两个大队合并称为汪湖大队。
1975年1月撤区并社,属浩口公社。
汪湖村附近有曹禺文化旅游区、龙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曹禺祖居博物馆、拖船埠红色旅游景区、潜半夏中医药文化景区、潜江梅苑等旅游景点,有潜半夏、潜江龙虾、古城小龙虾、福寿饼、园林青酒、五七油焖大虾等特产,有潜江民歌、江汉平原皮影戏、灯会(潜江灯会)、潜江花灯、潜江高台舞狮、潜江草把龙等民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