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以821年(唐长庆元年)始建、1585年(明万历十三年)重建的海曙楼而得名。 821年以后历为州、路、府治和鄞县县治。 清时一度为驻宁绍台道。 1949年11月,分设海曙、镇明两区公所,1951年5月建海曙、镇明两区人民政府,1978年9月省政府批准海曙、镇明为市辖区一级(县级)政权建制,1984年3月省政府批准海曙、镇明两区合并,成立海曙区。 2016年9月,原鄞州区9个乡镇街道划入海曙。 |
1949年11月,江北区公所建立。 1950年6月撤销。 1951年5月,成立江北区人民政府。 1952年8月,鄞县北郊镇划归宁波市(大部分属今江北区境);9月建立郊区人民政府。 1956年2月,江北区人民政府建制撤销,以公安派出所为单位建立槐树、中马、泗洲3个管理区。 1957年1月,郊区区公所改为郊区办事处。 1958年9月,置江北街道办事处,居民区分别成立跃进人民公社和红旗人民公社。 当月,郊区6乡镇联合,分别成立庄桥和甬江人民公社。 1959年2月,郊区办事处撤销,辖内公社归属宁波市;城区组建江北城市人民公社(与街道办事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下设槐树、中马、白沙3个分社(1960年4月经市委批准)。 1960年6月,江北街道办事处撤销,与江北城市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管理体制。 1969年建立江北城市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2月改区建置,更名为江北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10月,江北区被定为市辖区一级(县级)政权建置;11月,恢复宁波市郊区办事处,驻宁波市苍水街150号。 1980年10月,复名江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驻宁波市人民路378号。 1983年7月,郊区被定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置。 1984年2月,市郊区(大部分区域)和原江北区合并组建新江北区,区政府驻宁波市人民路378号。 1987年7月,江北区人民政府驻地迁驻新马路61弄。 |
自秦王嬴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立会稽郡,北仑区境为会稽郡句章县东境,两汉至南北朝仍属会稽郡句章县。 唐武德四年(621),析句章为姚州、鄞州,隶越州总管府(武德八年改为总督府),北仑属鄞州东境。 武德八年(625)废鄞州置鄮县,北仑属鄮县东境。 后梁开平三年(909),改鄮县为鄞州、领鄞、慈溪、奉化、象山、定海5县。 北仑属定海县崇邱乡(即今小港镇)和鄞县东境。 宋熙宁十年(1077)划鄞县灵岩、泰邱、海晏3乡(即今新碶、大碶、霞浦、柴桥、白峰、郭巨和三山、梅山等镇乡)隶定海县,宋元丰元年(1078)划定海县金塘乡隶昌国(即今舟山市定海区)。 后建制一直沿袭至元时未变。 明洪武二十年(1387),废昌国县,改卫隶定海县。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定海县改名为镇海县。 次年立昌国故址为定海县。 镇海县建制沿至民国未变。 北仑为镇海县的甬江南岸地区。 1951年4月,大榭岛及周边小岛从定海县划归镇海县柴桥区。 1954年春,合岙乡从柴桥区划归鄞县大嵩区。 1958年9月撤镇海县并归宁波市,1963年1月自宁波市析出,恢复镇海县建制。 1984年1月划镇海城关及部分乡镇建立宁波市滨海区,今小港镇和新碶镇部分村曾属滨海区。 1985年7月,撤销镇海县,建立宁波市镇海区,扩大宁波市滨海区。 1987年7月4日,宁波市政府转发省政府批复同意滨海区更名为北仑区,9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滨海区更名北仑区。 |
镇海历史悠久,小港横山下、沙溪蛇山山麓,均已发现有新石器时代人类居住的遗迹。 春秋末越国建国后,其地始有所归属。 秦王嬴政二十五年(前222年)置会稽郡,立句章县,因本地处句章县治之东,故称句章东境,为时843年。 唐武德4年(621)析古句章,分置姚、鄞两州。 八年,更鄞州为鄮县,本地改称鄮县东境。 唐元和四年(809),在鄮东甬江口建望海镇,为镇海建治之始。 后梁开平三年(909)5月,吴越王钱镠巡视明州,筑城于望海镇;闰八月,钱镠因望海镇地滨海口,有渔盐之利,奏置望海县(《太平寰宇记》),为建县之始。 未几改为定海县。 当时县境仅辖清泉、灵绪、崇邱和金塘四乡。 宋熙宁十年(1077)划鄞县灵岩、泰邱、海晏三乡归定海,元丰元年(1078)划金塘隶昌国,清泉析为东西两乡,自此县辖七乡,定为上县。 元时建制袭宋制。 明洪武二十年(1387),昌国废县改卫,原昌国县境(今舟山市)统隶于定海县,直至清康熙年间。 康熙二十六年(1687)改原定海县为镇海县,定海建名达778年。 次年,析出原昌国境另建定海县。 至此,舟山归属镇海为时300年。 镇海县建制相沿民国时期未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因政治和经济建设等因素,建制更迭与县境变化甚频。 1954年底,龙山北部10个乡镇划归慈溪县;慈东的河头、长石等5乡划属镇海;杭州湾口滩浒岛划归嵊泗。 1958年自余姚县划入汶溪乡;同年底撤县并入宁波市,1963年1月恢复镇海县建制。 1985年7月,再次并入宁波市,同年10月正式撤销县建制,建立宁波市镇海区。 镇海县名共历299年。 县自始建至撤销为时1077年。 |
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置鄞县,治白杜鄞城山(今白杜乡白杜村)。 西汉莽新时改谨县。 东汉初复原名。 隋开皇九年(589)省入句章县(治小溪)。 唐初属鄞州。 武德八年(625)属鄮县。 开元二十六年(738)析置奉化县,属明州。 宋宝庆《四明志》载是时州曰明,郡曰奉化,又以郡名名县。 南宋属庆元府。 元属庆元路。 元贞元年(1295)升奉化州。 明洪武二年(1369)复为县,属宁波府。 1912年后废府属会稽道。 1927年直属浙江省。 1936年属浙江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8年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后属宁波专区、宁波地区。 1983年为宁波市辖县。 1988年撤县设市,由宁波市代管。 2016年10月撤销县级奉化市,设立宁波市奉化区,以原县级奉化市的行政区域为奉化区的行政区域。 |
春秋时,象山为越国鄞地。 战国中楚灭越,一度属楚、秦置鄞县,象山东部属之。 汉置鄞县、回浦(后改章安)两县地。 晋时分属鄞县、宁海。 隋代为句章、临海两县所属。 唐初,分属鄮县与宁海。 唐神龙二年,朝廷准监察御史崔皎所奏,析台州宁海、越洲鄮县地置象山县,属台州。 广德二年(764)改属明州。 南宋绍熙五年(1194)升明州为庆元府,元又改庆元路,象山均为属县。 至正十五年(1355)方国珍攻占庆元,象山亦被占。 方降明后,明改庆元路为明州府,洪武十四年(1381)又改为宁波府,象山历为属县。 清沿明制,象山仍属宁波府。 咸丰十一年(1861)十一月,太平军张得胜部攻克象山,次年四月撤去。 宣统三年(1911)十月,武昌起义胜利,象山于同月二十一日光复。 民国初,象山属会稽道。 县南之南田,明时为"封禁之地"。 光绪元年(1875)开禁,四年设招垦局。 宣统元年废局,置抚民厅,辖南田、高塘、花岙、坦塘、对面山、檀头山、南渔山、北渔山等八岛。 民国元年(1912)废厅设南田县,治樊岙,亦属会稽道。 同年4月,浙江省临时议会决议,划象山县东溪岭以下地并入南田县,5月迁治石浦。 翌年3月取消划并,还治樊岙。 民国21年10月,象山、南田两县改属浙江省第五督察专区。 29年7月,裁南田县,所辖八岛与临海,宁海近三门湾地合置三门县,隶台州。 31年,日军进犯,县城(丹城)沦陷,县政府撤至宁海县茶院,后迁本县牌头。 34年8月还治丹城。 翌年8月,县改属浙江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9年7月8日,象山解放,属浙江省第二专区。 不久改称宁波专区。 1952年4月,南田八岛由三门县划归象山。 1954年4月,象山转隶舟山专区。 1958年10月,宁海县撤销建制,并入象山,县改属台州专区,县治初迁沥洋,后移宁海城关镇。 1959年1月,台州专区撤销,象山回属宁波专区。 1961年10月,宁波县恢复建置,象山还治原境,县治迁回丹城镇,仍属宁波专区。 "文化大革命"间专区一度称地区,象山隶属不变。 1983年7月,宁波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象山为其属县至今。 |
春秋时为越国地。 战国时属楚。 秦统一中国,行郡县制,于吴越之地置会稽郡,句章为其属县。 其后经历两汉六朝至隋,上隶之州郡时有变更,辖区亦间有伸缩变更,而建置不废。 县治曾于晋隆安四年(400)迁至小溪。 唐初武德四年(621年)析句章为鄞、姚两州,八年(625)废鄞州置鄮县,句章为鄮县辖地,千年古县至此遂废。 百余年后,至开元二十六年(738)复置县,而移治于今年宁波市之慈城镇。 明永乐十六年(1418)因失县印,遂更名慈谿。 1954年在原镇海、慈谿、余姚3县之北部设慈谿县,县人民政府迁至浒山。 鼐场?/p> 1988年10月13日撤县设市,称慈溪umianjipaixingbang.html" class="blue">宁波市各县市区辖区面积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