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安曲镇 | 隶属:红原县 |
行政代码:513233103 | 代码前6位:513233 |
行政区域:四川省 | 地理分区:西南地区 |
长途区号:0837 | 邮政编码:624400 |
车牌代码:川U | 行政级别:镇 |
辖区面积:约667.1平方公里 | 人口数量:约3847人 |
人口密度:约6人/平方公里 | |
下辖地区:3个行政村 |
安曲,藏语意为“至高无上”。
红原县辖乡。原由哈拉玛、龙日玛、夺玛、嘎生尔玛、茸冬玛、漫玛落、塔洼7个部落组成,属查理寺。1958年将哈拉玛、龙日玛、夺玛并合建安曲乡,属 ? 理县。1960年划归 q 红原县。1973年改安曲公社。1984年复安曲乡。位于县西部,距县城31公里。面积667.1平方公里,人口2 791人。原国道213线过境。辖哈拉玛、夺龙2村委会。以牧业生产为主,产品主要有牛羊肉,牛羊皮,牛羊毛,牛奶及其加工产品酥油、奶渣等。
2024年1月,安曲镇被评定为2025年度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乡镇。
历史沿革:
1949年,属查理寺哈拉玛、龙日玛、夺玛、嘎生尔玛、茸冬玛、漫玛落、塔洼7部落。
1957年,属阿坝县。
1958年,哈拉玛、龙日玛、夺玛3部落合并为安曲乡,属理县,其余4部落并入查理乡,属阿坝县。
1960年,划归红原县。
1973年,改安曲公社。
1984年,安曲公社改安曲乡。
2024年,撤销安曲乡,设立安曲镇。
区划代码:~200,城乡分类代码:121,为镇中心区。
相传旧社会穿羊毛毡子人较多,羊毛毡子藏族人称作哈拉,因此被称为哈拉玛,解放后哈拉玛的村落叫作哈拉玛村。…[详细]
区划代码:~201,城乡分类代码:122,为镇乡结合区。
相传夺玛部落和龙日玛部落合并在一起而得名夺龙村。…[详细]
区划代码:~202,城乡分类代码:122,为镇乡结合区。
相传旧社会穿羊毛毡子人较多,羊毛毡子藏族人称作哈拉,因此被称为哈拉玛。后来,被称作下哈拉玛村。…[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