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前为永安乡第一保辖地。 1951年从第一保析出置为治安村,仍隶永安乡。 1958年,改称为治安大队,属永安人民公社。 1981年为避重名,以驻地鞍子头更永安公社名鞍子公社,同时更治安大队名鞍子大队。 1984年1月,改公社为乡,鞍子大队同时改称鞍子村,隶鞍子乡。 2003年撤乡并村组建鞍子村,属鞍子乡。 2012年设立鞍子社区居委会,沿用至今。 |
1949年前为永安乡第三保辖地。 1951年从第三保分出,置为大池村,仍隶永安乡。 1958年,改称为大池大队,属永安人民公社。 1984年1月,改称大池村,隶鞍子乡。 2003年撤乡并村组建大池村。 2012年撤销大池村民委员会,改设大池社区居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49年前为永安乡第二保辖地。 1951年从第二保分出,置大林村,仍隶永安乡。 1953年冬,析永安乡北部置为新安乡,村随划。 1956年1月,废新安乡入永安乡,村复隶。 1958年,改称为大林大队。 属永安人民公社。 1981年为避重名,更永安公社名鞍子公社,大林大队仍属。 1984年1月,改公社为乡,大林大队同时改称大林村,隶鞍子乡,同时设立大林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2003年撤乡并镇时,合并原大林村、梨子村,组建大林村,属鞍子乡。 2011年,撤销鞍子乡,设立鞍子镇,村随属。 |
1949年前为永安乡第三保辖地。 1951年从第三保分出,因划永安乡西部属新化乡,村随隶。 1952年废新化乡入永安乡,村复归。 1953年1月,又划永安乡西部属新化乡,村又隶之。 1958年,并从新化公社划出属永安人民公社管辖。 1981年为避重名,更永安公社名鞍子公社,同时更冯家大队名为冯家村大队。 仍属鞍子公社。 1983年,改公社为乡,冯家村大队同时改称冯家村,隶鞍子乡。 2003年组建冯家村,含原冯家村、磨塘村(4、5组)、红星村(1、2、3组),同时设立冯家村村民委员会,属鞍子乡,沿用至今。 2011年,撤销鞍子乡,设立鞍子镇,随属。 |
1949年前为永安乡第二保辖地。 1951年从第二保分出置为石盘村,仍隶永安乡。 1953年冬,析永安乡北部置为新安乡,村随划。 1956年1月,废新安乡入永安乡,村复隶。 1958年,从石盘村分出,取新设之意置为新式大队,属永安人民公社。 1984年1月新式大队改称新式村,隶鞍子乡。 2003年撤乡并村组建新式村,属鞍子乡。 2016年新式村更名为罗家坨村,同时设立罗家坨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49年前为永安乡第五保辖地。 1951年改第五保置为村。 以境内地名何家坝取名为何家村,因由永安、善感两乡各析部分合置新化乡而随划。 1952年,新化乡废,村复隶永安乡。 1953年1月,又复置新化乡,村又随属。 1958年废新化入善感人民公社,何家村改称为何家大队。 属之。 1962年4月,由善感公社析置新化人民公社,何家大队随属。 1984年1月,改公社为乡,何家大队也同时复称为何家村,同时设立何家村村民委员会,隶新化乡。 2003年撤乡并村组建何家村,含原何家村、杨家村(1、2组),辖7个村民小组,属鞍子乡。 2011年,撤销鞍子乡,设立鞍子镇,村随属。 |
1949年前为善感乡第六保辖地。 1951年从第六保分出置为茅坝村,因由永安、善感两乡各析部分合置新化乡而随划。 1952年,新化乡废,村复隶善感乡。 1953年1月,又复置新化乡,村又随属。 1958年,废新化入善感人民公社,并以境内金山头更茅坝村为金山大队。 属善感人民公社。 1962年4月,由善感公社析置新化人民公社,金山大队随属。 1984年1月,改公社为乡,金山大队也同时复称为金山村,隶新化乡。 2003年撤乡并镇时组建金山村,含原金山村、井溪村、杨家村3组,辖8个村民小组,属鞍子乡。 2024年,撤销鞍子乡,设立鞍子镇,村随属。 同时设立金山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49年前为永安乡第一保辖地。 1951年从第一保分出,以境内地名干田坝取名置为干田村,仍隶永安乡。 1958年,改称为干田大队。 属永安人民公社。 1981年为避重名,更永安公社名鞍子公社,干田大队仍属。 1984年1月,改公社为乡,干田大队同时改称干田村,隶鞍子乡。 2003年撤乡并村组建干田村,含原干田村、大山村,同时设立干田村村民委员会,属鞍子乡。 2024年,撤销鞍子乡,设立鞍子镇,村随属。 |
1949年前为永安乡第四保辖地。 1951年改第四保置为大溪村,因由永安、善感两乡各析部分合置新化乡而随划。 1952年新化乡废,村复隶永安乡。 1953年1月,又复置新化乡,村又随属。 1954年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取名红星。 1958年,废新化入善感人民公社,沿用红星之名并改称为红星大队。 属之。 1962年4月,由善感公社析置新化人民公社,红星大队随属。 1984年1月,改公社为乡,红星大队也同时复称为红星村,同时设立红星村村民委员会。 2003年撤乡并镇组建红星村,含原光明村、红星村(4、5、6、7组),辖5个村民小组,属鞍子乡。 2024年,撤销鞍子乡,设立鞍子镇,村随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