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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子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49年前为永安乡第一保辖地。

1951年从第一保析出置为治安村,仍隶永安乡。

1958年,改称为治安大队,属永安人民公社。

1981年为避重名,以驻地鞍子头更永安公社名鞍子公社,同时更治安大队名鞍子大队。

1984年1月,改公社为乡,鞍子大队同时改称鞍子村,隶鞍子乡。

2003年撤乡并村组建鞍子村,属鞍子乡。

2012年设立鞍子社区居委会,沿用至今。

1949年前为永安乡第三保辖地。

1951年从第三保分出,置为大池村,仍隶永安乡。

1958年,改称为大池大队,属永安人民公社。

1984年1月,改称大池村,隶鞍子乡。

2003年撤乡并村组建大池村。

2012年撤销大池村民委员会,改设大池社区居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49年前为永安乡第二保辖地。

1951年从第二保分出,置大林村,仍隶永安乡。

1953年冬,析永安乡北部置为新安乡,村随划。

1956年1月,废新安乡入永安乡,村复隶。

1958年,改称为大林大队。

属永安人民公社。

1981年为避重名,更永安公社名鞍子公社,大林大队仍属。

1984年1月,改公社为乡,大林大队同时改称大林村,隶鞍子乡,同时设立大林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2003年撤乡并镇时,合并原大林村、梨子村,组建大林村,属鞍子乡。

2011年,撤销鞍子乡,设立鞍子镇,村随属。

1949年前为永安乡第三保辖地。

1951年从第三保分出,因划永安乡西部属新化乡,村随隶。

1952年废新化乡入永安乡,村复归。

1953年1月,又划永安乡西部属新化乡,村又隶之。

1958年,并从新化公社划出属永安人民公社管辖。

1981年为避重名,更永安公社名鞍子公社,同时更冯家大队名为冯家村大队。

仍属鞍子公社。

1983年,改公社为乡,冯家村大队同时改称冯家村,隶鞍子乡。

2003年组建冯家村,含原冯家村、磨塘村(4、5组)、红星村(1、2、3组),同时设立冯家村村民委员会,属鞍子乡,沿用至今。

2011年,撤销鞍子乡,设立鞍子镇,随属。

1949年前为永安乡第二保辖地。

1951年从第二保分出置为石盘村,仍隶永安乡。

1953年冬,析永安乡北部置为新安乡,村随划。

1956年1月,废新安乡入永安乡,村复隶。

1958年,从石盘村分出,取新设之意置为新式大队,属永安人民公社。

1984年1月新式大队改称新式村,隶鞍子乡。

2003年撤乡并村组建新式村,属鞍子乡。

2016年新式村更名为罗家坨村,同时设立罗家坨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49年前为永安乡第五保辖地。

1951年改第五保置为村。

以境内地名何家坝取名为何家村,因由永安、善感两乡各析部分合置新化乡而随划。

1952年,新化乡废,村复隶永安乡。

1953年1月,又复置新化乡,村又随属。

1958年废新化入善感人民公社,何家村改称为何家大队。

属之。

1962年4月,由善感公社析置新化人民公社,何家大队随属。

1984年1月,改公社为乡,何家大队也同时复称为何家村,同时设立何家村村民委员会,隶新化乡。

2003年撤乡并村组建何家村,含原何家村、杨家村(1、2组),辖7个村民小组,属鞍子乡。

2011年,撤销鞍子乡,设立鞍子镇,村随属。

1949年前为善感乡第六保辖地。

1951年从第六保分出置为茅坝村,因由永安、善感两乡各析部分合置新化乡而随划。

1952年,新化乡废,村复隶善感乡。

1953年1月,又复置新化乡,村又随属。

1958年,废新化入善感人民公社,并以境内金山头更茅坝村为金山大队。

属善感人民公社。

1962年4月,由善感公社析置新化人民公社,金山大队随属。

1984年1月,改公社为乡,金山大队也同时复称为金山村,隶新化乡。

2003年撤乡并镇时组建金山村,含原金山村、井溪村、杨家村3组,辖8个村民小组,属鞍子乡。

2024年,撤销鞍子乡,设立鞍子镇,村随属。

同时设立金山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49年前为永安乡第一保辖地。

1951年从第一保分出,以境内地名干田坝取名置为干田村,仍隶永安乡。

1958年,改称为干田大队。

属永安人民公社。

1981年为避重名,更永安公社名鞍子公社,干田大队仍属。

1984年1月,改公社为乡,干田大队同时改称干田村,隶鞍子乡。

2003年撤乡并村组建干田村,含原干田村、大山村,同时设立干田村村民委员会,属鞍子乡。

2024年,撤销鞍子乡,设立鞍子镇,村随属。

1949年前为永安乡第四保辖地。

1951年改第四保置为大溪村,因由永安、善感两乡各析部分合置新化乡而随划。

1952年新化乡废,村复隶永安乡。

1953年1月,又复置新化乡,村又随属。

1954年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取名红星。

1958年,废新化入善感人民公社,沿用红星之名并改称为红星大队。

属之。

1962年4月,由善感公社析置新化人民公社,红星大队随属。

1984年1月,改公社为乡,红星大队也同时复称为红星村,同时设立红星村村民委员会。

2003年撤乡并镇组建红星村,含原光明村、红星村(4、5、6、7组),辖5个村民小组,属鞍子乡。

2024年,撤销鞍子乡,设立鞍子镇,村随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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