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明代,漕河镇境域为一集市。

清代,设镇。

民国时期先后设区、设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漕河区。

1956年,为县辖镇。

1958年,属新生活公社。

1959年6月,又复为县辖镇。

2001年2月,清水河乡并入。

北宋至清末,赤东镇境域属安平乡。

民国时期,属漕河区。

1949年5月,因境内处蕲州、漕河边缘,故区划变动频繁,先后属三渡指导区、宇宙公社、赤东区。

1987年9月,撤区,境内设三渡乡、赤东镇。

2001年2月,三渡乡与赤东镇合并。

南朝陈置,治所在齐昌县(隋朝改蕲春县,今湖北省蕲春县西南蕲州镇西北,南宋移今蕲州镇)。

唐朝时的辖境约今湖北省长江以北、巴河以东地区。

自南宋景定三年(公元1262年)建城,自南宋建州治于此,至清末,皆为州、路、府、治所在地。

元初,改“蕲州”为“蕲州路”,治所及领属县同宗。

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年),置准西宣抚司于蕲州路。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蕲州路”为“蕲州总管府”,置录事司。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直隶湖广行省,逾六年,复隶准西道。

元末,蕲州路先后为农民起义军“天完”和“三又”政权所据。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灭汉,改“蕲州路”为“蕲州府”,治蕲春,上隶湖广行省,领蕲春、蕲水、广济、黄梅、罗田5县。

明朝初年改蕲州府,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年),降蕲州府为州,隶湖广布政司。

辖境约当今湖北省长江以北、蕲春县以东地区。

不久,改属河南布政司,撤蕲春县,以州领县事,外领5县。

洪武十一年(1378年),蕲州辖县蕲水、罗田两县划出蕲州,属黄州府管辖,蕲州仅代辖广济、黄梅两县。

明英宗正统十年(1445年),荆王朱瞻纲自江西建昌迁蕲,建荆王府于蕲州城。

荆宪王设王府于蕲州,历十代荆王,传承198年。

清初,蕲州领县如归末,属黄州府,上隶湖广布政司汉黄德道。

清圣祖康熙三年(1664年),蕲州不再领县,仍属黄州府,因当年改湖广为湖北、湖南两省,蕲州上隶湖北省。

因其战略地位显要,明清两朝先后设蕲州卫道、下江防道、蕲州营于此,清末、民国以后,一直为蕲春县治。

中华民国成立后,裁州,复“蕲春县”,属湖北省江汉道,后江汉道撤直隶湖北省。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0月,省、县中国置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罗田、英山、广济、黄梅、浠水和蕲春均属第二行政区,督察专员署治蕲州城,以督察专员兼理蕲春县事,后于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专员公署迁黄州。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蕲州镇一直隶属蕲春县。

明代,管窑镇境域属蕲州府永福下乡。

清代,属蕲州府永福乡。

民国时期,隶属彭思桥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属彭思区。

1957年7月,区改称指导组,隶属彭思指导组。

1958年春,属彭思公社。

1960年,区建制恢复,为区辖镇(单辖管、芦、李三窑厂)。

1974年,第二次撤区并社,划出彭思区,置为赤西公社。

1984年2月,区、乡体制再次恢复,撤社建县辖镇,下设元丰乡、岚头矶街道。

1987年9月,撤区,南征乡划入管窑镇。

明清时期,彭思镇境域属永福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彭思桥区。

1958年,改为彭思公社。

1961年10月,恢复区建制。

1974年初,恢复公社建制。

1984年2月,改设为彭思区。

1987年9月,撤区并乡改为彭思乡。

1996年5月,更名为彭思镇。

2001年2月,与茅山镇合并。

明清时期,横车镇境域属永福上乡、永福下乡和青山下乡。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6月前,属彭思区。

同年7月,始设横车区。

1958年9月,撤横车区,分设新农村公社和幸福公社。

1959年1月,撤以上两社,合设横车公社。

1961年10月,撤横车公社重设横车区。

1974年2月,分设横车公社和马畈公社。

1984年2月,撤横车、马畈两公社,重设横车区。

1987年3月,撤区并乡,分设横车镇和马畈乡。

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马畈乡再度并入横车镇。

明代,株林镇境域属青山下乡。

清代,属青山乡。

民国时期,属三区。

1949年10月,设株林区。

1951年10月,改为区乡体制。

1957年7月,设株林指导组。

1958年11月,株林区改为株林公社。

1961年10月,恢复为株林区。

1975年初,撤区建社。

1984年初,撤社改区。

1987年9月,撤区,分设株林镇、达城乡。

2001年2月,株林镇与达城乡合并为株林镇。

明、清时期,刘河镇境域隶属蕲春县崇居下乡。

民国时期,先后属刘公河“自治区”、三区、胡凉亭区。

1949年至1951年10月,为刘河区。

1957年8月,改刘河区为刘河指导组。

1958年8月至1959年1月,又改为刘河公社。

1961年10月至1984年2月,3次设区撤区。

1987年9月,刘河区一分为二,成立刘河镇、大公乡。

2001年2月,大公乡并入刘河镇。

明清时期,狮子镇境域属青山上乡科天里。

清宣统三年(1911年),改为青狮上乡。

1949年,设狮子区。

1956年,区撤,并入张塝区。

1957年,分属张塝、刘河指导组。

1958年,设狮子公社。

1962年1月,恢复狮子区建制。

1975年2月,狮子区撤销,分设狮子、花园两个公社。

1984年,撤社,复置狮子区,下设6个乡。

1987年9月,区再度撤销,分设狮子镇、花园乡。

2001年2月,花园乡撤销,并入现狮子镇。

明代,青石镇境域属崇居上乡。

清代,属崇居乡。

民国时期,属刘公河区。

1958年,为青石公社。

1961年,改为青石区。

1975年,撤区,分为青石、桐梓、向桥三个公社。

1984年,撤社,恢复青石区。

1987年,撤区,分为青石镇、桐梓乡、向桥乡。

2001年2月,青石镇与桐梓乡合并为青石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张塝镇境域称张家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张家塝区公所。

1958年,属张塝公社。

1960年,为张塝区。

1974年,张塝、范垸、田六合并为张塝公社。

1984年,更名张塝区。

1987年,为张塝镇。

2001年2月,与孙冲乡合并为张塝镇。

宋代,设大同乡。

1958年,属张公社。

1960年,恢复区建制时属张塝区。

1974年,撤区设大同公社。

1984年,改为大同区,辖原大同、檀林、田桥3个公社,下设大同镇两河乡、檀林乡、大王乡、朱冲乡、桐山乡、田桥乡、何铺乡、大桴乡等“八乡一镇”。

1987年4月,建大同镇。

明代,檀林镇境域属蕲州大同上乡长裕里、高砂里。

民国元年(1912年),设蕲春县后属大同区操畈乡、檀林河乡。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属张榜区。

1950年2月,属增设的檀何区。

1951年,划归何家铺区和檀林河区。

1958年8月,属东方红公社和田桥公社。

1961年10月,划归张榜区。

1974年2月,撤销张榜区,境内成立田桥、檀林公社。

1984年2月,撤社设乡,属大同区。

1987年9月,撤大同区,分设田桥乡、檀林镇。

2001年2月,撤田桥乡并入檀林镇。

明代,向桥乡境域属崇居上乡。

清代,属崇居乡。

民国时期先后,属四区、桐梓河区。

1949年后,先后属白茅区、白水区、十二区、白水区农业生产指导组、青石农业生产指导组、共产主义公社、东风公社、青石分社、青石区、白水公社。

1984年2月,撤社并区,属青石区。

1987年9月,设向桥乡。

1950年,蕲春县国营农林场在西河驿创办,有土地、山林、水面共834亩,职工13人,1952年更名为“国营农场“。

1953年,国营农场迁往八里湖,当时有土地4125亩,职工76人。

1956年,改建为”国营繁育示范农场“,土地面积5867亩,职工209人。

1956年,正式更名为“国营八里湖农场”。

1958年,改农场为人民公社。

1961年,恢复农场建置,依然是政社合一的体制。

1985年,农场版图34.4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18万亩,人口1.18万人,其中劳动力5692人;工农业总产值1142万元,农业总产值563万元;下辖3个分场、16个村和49个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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